认真学习考场规则,在考试中严格遵守国家、省招生考试的各项规定。
一、不准携带手机、计时用表参加考试。
二、不准在考试信号发出前答题。
三、不准在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继续答题。
四、不准在考试过程中旁窥、交头接耳、互打暗号。
五、不准在考试区域内喧哗、吸烟或干扰考场秩序。
六、不准用规定以外的笔、纸答题。
七、不准在试卷规定以外的地方书写姓名、考号、标记。
八、不准抄袭或者协助他人抄袭答案、不准胁迫他人为自己抄袭提供方便。
九、不准在与题号相对应的答题区域外答题
十、不准将试卷、答卷、草稿纸带出考场。
十一、不准在未经考试工作人员同意情况下擅自离开考场。
十二、不准由他人冒名代替参加考试。
十三、不准故意销毁试卷、答卷(含答题卡、答题纸等)或者考试材料。
十四、不准传、接物品或者交换试卷、答卷(含答题卡、答题纸等)、草稿纸。
十五、不准故意损坏考场设施设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