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景:
阅读新闻

我市2023年下半年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考生安检须知

[日期:2023-12-04] 来源:  作者: [字体: ]
冀教考社〔2012〕11号

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考试期间,考生一律不得携带手机等通信设备及背包等非考试用品进入考点或考试封闭区域届时,工作人员将采取“2+1”安检模式,即2道人工安检加1道智能安检门安检,对考生携带非考试用品进行全面检查,请考生自觉做到不携带手机等通信设备及背包等非考试用品参加考试。

考生参加考试时,尽量不穿戴带有金属的饰品和衣物,接受检查时应双臂张开,配合考试工作人员进行检查。身体正面至背面,从上至下,包括头部、躯干、四肢(含脚部)等,以及考生的透明笔袋,均要进行检查。佩戴眼镜的考生要取下眼镜接受检查。检查脚部时,要抬起脚,离地20厘米左右。如在检查过程中出现报警声,应按考试工作人员要求进行解释或出示相关金属物品。“2+1”安检完毕确定无违禁物品后,考生方能入场。因身体原因,不能进行检查的考生(如装有心脏起搏器等),应说明情况,并出具县级以上医院的证明。

入场后因特殊原因离开考场后返回时,仍要再次接受检查。以各种形式阻挠或拒绝接受检查的考生,一律不准进入考场;对扰乱考场秩序、危害考试安全的考生,除依照教育部《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予以处理外,情节严重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唐山市教育考试院

2023年12月4日

收藏 推荐 打印 | 录入:admin | 阅读:
相关新闻      
本文评论   [发表评论]   全部评论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