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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唐山市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须知

[日期:2016-11-15] 来源:  作者: [字体: ]
2014年唐山市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

2017年唐山市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

     

 

一、及时核对报名信息确认结果

考生在报名信息确认次日上午830后,必须登陆唐山市教育考试院网站,核实本人照片信息。如有问题,及时与唐山市教育考试院高研处联系(8-11日到确认现场,12日到唐山市西山道15号),联系电话:2817096

二、按时下载打印准考证,确认考点、考场和座位号

1201612151226,考生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陆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考生打印《准考证》时须使用A4纸,《准考证》正反两面均不得涂改。

22016122123日,考生登陆河北省教育考试院网站或唐山市教育考试院网站,查询初试考点、考场及座位号。

320161226有考试科目的考生于2016122215:00-17:00到唐山市教育考试院(唐山市西山道15号),确认该科目考试考点、考场、座位号及考试要求。

三、认真做好考试各项准备工作

1、考生要认真学习2017年研究生招生考试《考场规则》(见唐山市教

育考试院网站、《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涉考条款等规定,严格遵守国家、省、市招生考试部门和招生单位关于研究生招生报名、考试的要求,如实填写《报考硕士研究生考生诚信承诺书》并认真履行自己的承诺。12月24日上午入场后,将填写好的《报考硕士研究生考生诚信承诺书》交与本场监考教师。

220161223下午(1600—1730)考生可到考点了解考试安排情况,但不得进入考点警戒区域。考试期间,请考生根据天气、路途等情况,合理安排考试行程,确保能按时参考。

3、考生凭《准考证》和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参加考试 (户口本和户籍证明等不能作为进场凭证)

4、有招生单位自命题科目考试的考生须自备胶水、小刀(用于考试开始时启封试题袋和考试结束时密封试题袋)。

5、考生在考前应关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和河北省、唐山市教育考试院网站的相关信息发布,及时了解和掌握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有关规定和要求。

四、遵规守纪,诚信应考,自觉维护考试的公平、公正

1、初试期间,考生在每科目考试结束前不得交卷出场。考生离场时,不得把试卷、答题纸、答题卡和草稿纸等带出考场。

2、严禁考生携带手机及无线通信工具、计时用表等进场考试。每场考试前,将使用金属探测设备对考生进行安检,各考点还将使用指纹识别仪、身份证鉴定仪核查考生身份。请考生提前到达考点,自觉接受检查。

3、全部考场均实行视频监控和录像,考试期间实行国家、省、市三级实时网上巡查监控。考试结束后,将对考场录像进行回放,对有违规行为的考生,将进行严肃处理。

4、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试卷为一题多卷,考生的答题选项均不相同。请考生自觉遵守考场纪律,不要在考试过程中旁窥、交头接耳、互打暗号或手势;不要听信所谓的“试题答案”和各类作弊工具的宣传,谨防上当受骗,更不要以身试法。

5、各级招生考试部门在研究生招生初试、复试和录取过程中,将对考生的身份特征信息、各科答卷进行核查,严厉查处替考等各类作弊行为。

6、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为他人实施前款犯罪提供作弊器材或者其他帮助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为实施考试作弊行为,向他人非法出售或者提供第一款规定的考试的试题、答案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第一款规定的考试的,处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根据国家教育考试相关规定,对违纪作弊考生,将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暂停参加各种国家教育考试13年的处理。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将考生违规的有关情况通报其所在学校或单位,其违规事实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诚信档案》和考生人事(学籍)档案,作为其今后升学和就业的重要参考依据。对在校生,由其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对在职考生,由有关部门通知考生所在单位,由考生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

7、市举报电话:2821996

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成绩查询、体检、复试、录取等事项,请与招生单位联系咨询。

:1、河北省教育考试院网站:http//www.hebeea.edu.cn

   2、唐山市教育考试院网站:http://www.tseea.n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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