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景:
阅读新闻

学考合格证发放

[日期:2013-10-29] 来源:  作者:学考处 [字体: ]

一、普通高中在校生修业期满,所有规定科目的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均达到合格及以上等第者,由省统一颁发《河北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合格证书》。考生各科成绩全合格又报考的,合格证自动延期发放。

二、《河北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合格证书》遗失不补。考生遗失合格需开具成绩证明的,由考生本人提出书面申请,持“准考证”、“居民身份证”等相关材料到省中考中心办理。

收藏 推荐 打印 | 录入:admin | 阅读:
相关新闻      
本文评论   [发表评论]   全部评论 (0)